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義脈
太虛大師 講
大勇 記
十年十月在北京夏宅講
一、釋經題目
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。佛說般若,有十六會,故般若波羅蜜一名,通於諸部般若,是為通名;金剛一名,專指此部般若,是為別名。
金剛有二:(一)般若,(二)般若斷。般若有二:(一)體,(二)用。此般若體,從本以來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,體性堅固,常住不動,不可破壞,故曰金剛。又此體性顯現時,一切妄相妄見,悉決斷無有,皆消歸於此體性,亦名金剛。是以金剛具有堅固、決斷二義。
此般若用,本不離體,在眾生分中,既未能顯現此體,般若妙用亦無由而發生。苟一旦體顯用生時,則一切妄相妄見,悉皆破壞無有。其破妄之力,最極鋒利,故曰金剛。又此智用,不但能破壞一切,且不為一切所破,故云:般若若大火聚,凡有觸者無不被燒。苟妄想緣般若時,妄想即當下消滅,歸乎般若;若暗中無明,暗中若得明,則明存暗亡;妄想若緣般若,則般若生,妄想不生矣。故此智用,非常堅固,非他可壞,是名金剛。
般若斷有二:(一)所斷,(二)能斷。所斷非他,即妄相妄見耳。所見之妄相,由能見之妄見而生,如空花由目眚而有。妄相妄見皆一妄想心所現,如空花赤眚,皆從一眼病而起;眼病若愈,眚花俱滅,妄想若斷,相見均寂。但此妄想最極堅固深細,無處不到,無法不緣,通於一切眾生法、菩薩法、佛法,甚難斷除,可謂之為金剛妄想,非金剛智無能斷之。
能斷即般若慧,此慧有三:曰聞、思、修。由文字般若發生聞慧,觀照般若發生思、修二慧。聞、思二慧及修慧中之一分,皆為資糧慧,其餘一分為加行慧;由資糧加行二慧,降伏妄想。由加行位中世第一位進證智體,創獲實慧而斷除之,妄想斷處即般若顯發處。此能斷之般若,最為堅利,故名金剛。──上之智體、智用、所斷、能斷,皆具有金剛之義,故曰金剛般若。
波羅蜜譯為事究竟,因金剛般若而得到於究竟故。此究竟有三:
(一)金剛智體究竟,所謂顯現究竟。此體本來不生,亦無有滅,平等週遍,無動無搖,生佛同具;不過眾生為無明所覆,若以金剛智顯現之,顯現至於究竟,即成就三德中之法身德,三身中之法性身,三涅槃中之性淨涅槃。所謂一究竟一切究竟,一切究竟一究竟。全經能顯之法雖有種種,而所顯者,唯此體性而已。苟明乎此,則佛一代時教所說之法,皆可瞭然,奚獨此經。
(二)金剛智用究竟,所謂發生圓滿。此用由體而生,體若未顯,用則不生,須由修習而漸次出生增長。到究竟時,即成就三德中之般若德,三身中之受用身,三涅槃中之無住涅槃。因地之種種妄想,至此皆成無量河沙之功德,所謂不可思議之般若妙用也。
(三)金剛斷究竟,所謂伏斷淨盡。斷通能所,能斷有二:1、緣能斷,即資糧、加行二慧。2、真能斷,即世第一位進證智體所生之根本無分別慧;此慧能斷除妄想至於究竟,故曰金剛般若波羅蜜。所斷之妄想,若種子,若現行,一一悉皆被斷無餘,亦曰波羅蜜。合能所斷皆究竟,故曰金剛斷究竟。此斷究竟,即成三德中之解脫德,三身中之應化身,三涅槃中之擇滅涅槃。此真能斷,即前之智體、智用,亦即金剛也。
二、解經義脈
茲釋經文,暫依(梁昭明太子所分之)卅二分,另為分判:
甲、序分,即第一分是。由「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人俱」,為通序,同諸經故。自「爾時世尊至敷座而坐」,為別序,異他經故。
乙、正宗分,自第二分至第卅二分前半是。
丙、流通分,第卅二分後半是。
甲、序分
【如是我聞。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,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。爾時,世尊食時,著衣持缽,入舍衛大城乞食。於其城中,次第乞已,還至本處。飯食訖,收衣缽,洗足已,敷座而坐。】
序分如常釋。
乙、正宗分,分二:
正宗分二:(一)讚請印允,第二分是。(二)示教解釋,自第三分至第卅二分前半是。
﹝正宗分﹞(一)讚請印允,分四:
讚請印允,即為四段:
﹝讚請印允﹞一、須菩提讚歎
【時,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,偏袒右肩,右膝著地,合掌恭敬而白佛言:「希有!世尊!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付囑諸菩薩。】
即「希有世尊!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付囑諸菩薩」是。蓋眾生初始發菩提心,尚未開顯金剛智體時,非佛為之調護愛念,不但不能增長,且多退墮。是以經過二大阿僧祇劫之八地菩薩,尚須諸佛之警覺,始不住於所證空性而進取佛果,況初發心者!然亦眾生之自生自長,非佛能代其生長,不過佛時時調護愛念之,為其增上緣,以除其妨害生長者耳,故謂之善護念。既得佛護念,遂能開發智體,智體顯現後,佛即為之印證,並囑其善為保持,拔度眾生,是曰付囑。以其實無所付囑而付囑,故曰善付囑。
﹝讚請印允﹞二、須菩提請問
【「世尊!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應云何住?云何降伏其心?」】
即:「世尊!善男子至云何降伏其心」是。在須菩提意,以為菩薩發心,雖廣大過於二乘,然其必有所應住之境,所降伏之妄想,及能降伏之道,與二乘非異。
﹝讚請印允﹞三、佛印證非讚非謬
【佛言:「善哉,善哉。須菩提!如汝所說:如來善護念諸菩薩,善付囑諸菩薩。】
即「佛言:善哉,善哉!至付囑諸菩薩」是。
﹝讚請印允﹞四、佛允答所請
【「汝今諦聽!當為汝說: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應如是住,如是降伏其心。」「唯然。世尊!願樂欲聞。」】
即「汝今諦聽」下是。所言應如是住,如是降伏其心之「如是」二字,即指下文第三、第四兩分大意。
﹝正宗分﹞(二)示教解釋,分二:
次示教解釋。全經關鑰,不出須菩提「云何應住、云何降伏其心」之兩問;世尊「應如是住、如是降伏其心」之兩答。前第二分中為正問,下第三第四兩分為正答,自第五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反覆問答,皆不過顯明此二種問答耳。此本經之脈絡也。
今略明之:夫心本無相,由妄想而幻起,能取之見分與所取之相分。相如空華,空華本體即光明清淨之虛空,亦即平等周遍之金剛般若體性。故吾人當前所有之一切法相,種種妄想,當體即金剛智體,何所用其降伏?又何待降伏?祗了達妄想即空,即妄見自然無所分別。相見既息,妄心寂滅,常住平等之金剛智性豁然顯現;故妄想非妄想,假名為妄想耳。既無所降伏之妄,亦無能降伏之道。如是降伏者,為真降伏,為究竟降伏,為無過咎降伏,為不共二乘之獨菩薩法降伏。所言降伏者,即非降伏,是名降伏。
所云住者,凡夫則住於生死,二乘則住於涅槃,皆以有所住為住,因其未開顯此金剛般若體性,不能發生金剛般若妙用,遂住於法而不住般若矣。菩薩了達一切法當體畢竟空寂之金剛智性,有何法為菩薩所住?又何有能住於法之菩薩?以一切不住故,則能發生一切心,獲得不可思議之金剛智用,遂成就無量無邊等同金剛體性之福德,故非住相布施等福德所能比較,此全經之大義也。是以絕相顯體,即降伏其心;體顯用生,即無住而住矣。
此示教解釋中分二:(一)直顯示教答,(二)逐疑解答。又更總分為十二段:
﹝示教解釋﹞第一、直顯示教答,分二:
﹝直顯示教答﹞第一段,就菩薩所度眾生明──第三、第四分
此段最為緊要,為全經之綱宗。下十一段,皆不過就須菩提及大眾所疑上逐層解釋,藉以發明此一段耳。於中分二:先答降伏其心,即第三分。次答應如是住,即第四分。
﹝就菩薩所度眾生明﹞初、菩薩降伏其心之法
【佛告須菩提:「諸菩薩摩訶薩,應如是降伏其心:所有一切眾生之類:若卵生、若胎生、若溼生、若化生,若有色、若無色,若有想、若無想、若非有想非無想,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,實無眾生得滅度者,何以故?須菩提!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】
即在發度一切眾生心,而精進勇猛修行一切度生事業,所謂所有一切眾生之類,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,而同時又須觀察實無所度之眾生可令其涅槃者。蓋眾生相乃由妄想分別而起,眾生真實體性,即不生不滅常住周遍之大般涅槃,既本來涅槃,何須菩薩令其入耶?如虛空本來無花,何從有滅?不過如幻之眾生,於不生不滅法上幻起生死大苦,菩薩乃起空花萬行,巧設種種方便而度脫之,實則本無所度之眾生,亦無所入之涅槃。然亦非不度眾生,不過既了眾生性空,乃能不起執著,正好廣行一切度生事業。若不了此,則必妄計有能度眾生之菩薩,是曰我相;計有所度,是曰人相;復於所度中分其根性利鈍品類差別等,是曰眾生相;又計其輪迴生死流轉相續,是曰壽者相。若著四相,則我見堅固,妄想隨逐,尚無能自度,何暇度生,故曰即非菩薩。
若能觀眾相皆空,則本體立現,妄心不降而自降,不用何種對治法以為滋妄之本。蓋對治之法,乃係以妄除妄;妄妄無窮,終非究竟,故於妄心起時,即觀妄心當體空寂,無絲毫實在可得,無所用其降伏,即澈底降伏無餘矣。此無四相,約人空明,以四相皆不離於人我執故。
﹝就菩薩所度眾生明﹞次、答應云何住
【「復次,須菩提!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,所謂: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布施。須菩提!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何以故?若菩薩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?東方虛空可思量不?」「不也,世尊!」「須菩提!南、西、北方、四維、上下虛空可思量不?」「不也,世尊!須菩提!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,亦復如是不可思量。」「須菩提!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】
夫心本周遍,離能離所,絕對絕待,無所可住,亦無能住,凡夫不了,妄見有所住耳。夫謂空有花,已是顛倒,復問此花應云何住,豈非迷罔?皆由執法實有,不達法空耳。故佛特告之曰: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。夫不住於法者,非有一實在之法令其不住,實一切法皆由妄心分別堅執為有,體本空寂故無可住。以不住故,則契應周遍法界等同虛空之金剛智體,由體起用,發而為施、戒、忍、進、禪、智等度。此施等六度之智用,既由周遍法界之智體而發,故其所得之福德,亦等同智體,而不可思量。
是以住相行施,不但福德有限,且為菩薩應斷之妄想;以不了達實相無相,妄有所住故。不住相布施,則成為金剛般若之妙用,以此智體本來具足一切法故。
夫不應住於法者,破有相之執也;行於布施者,破空無之執也。以破一切相,金剛智體顯;智體顯現,則智用現前;智用現前,則無量無邊福德聚,而空無之妄見亦祛。全經脈絡皆如是,所謂以畢竟空顯畢竟不空之無量福德也。
後文乃由空生等餘疑未了,佛乃重重破之耳。當知其破處,正是顯此金剛智體時;破後即較量功德者,以妄破則體顯,體顯則用生,用生故出生無量無邊之福德也。
﹝示教解釋﹞第二、逐疑解釋答,分二:
即十二段中之第二段至第十二段是。更總為二:
﹝逐疑解釋答﹞甲、就菩薩法明,分六。
甲、就菩薩法明,自第二段至第七段是,亦即原分自第五分至第十七分是。乙、就如來法明,自第八段至第十二段是,亦即原分自第十八分至第三十二分前半是。先就菩薩法明,有六段。
﹝就菩薩法明﹞第二段,從度生所求佛果明──第五、第六分
【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身相見如來不?」「不也,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身相,即非身相。」佛告須菩提: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;若見諸相非相,則見如來。」
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,生實信不?」佛告須菩提:「莫作是說!如來滅後後五百歲,有持戒修福者,於此章句能生信心,以此為實;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,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。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,須菩提!如來悉知悉見,是諸眾生,得如是無量福德。何以故?是諸眾生,無復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。無法相,亦無非法相。何以故?是諸眾生,若心取相,即為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;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何以故?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是故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以是義故,如來常說:汝等比丘!知我說法如筏喻者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?】
上文云無眾生可度,空生遂疑:菩薩得證佛果,無不由度眾生而來,既云無生可度,菩薩從何而證佛果。佛遂問之曰:可以身相見如來不?空生經佛一問,即悟如來身相本來空寂,不應於此相上執著分別。下文所有問答之意,大約相同。蓋諸佛法身,本來離一切相、一切分別,故不可見;即佛之自受用身,亦周遍法界,等同虛空,不可得見;佛他受用身及應化身,雖不可見,然隨各人所見各各不同,以其本無定相可見,不過隨心變現,究竟是一種虛妄之法,非金剛般若本體,以本體不可以相見故。
若見諸相非相者,破一切虛妄也。即見如來者,妄破而體顯也。體顯則智用生,故下即云一念生淨信,得福無量,此淨信本於空一切妄想而生,故其得福德亦等同法性無量無邊矣。下復就無四相等明者,重顯一切法相無不空寂,究竟不應取著耳。
﹝就菩薩法明﹞第三段,就佛果所證所說明──第七、第八分
【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須菩提言:「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,非法、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」
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,是人所得福德,寧為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,世尊!何以故?是福德即非福德性,是故如來說福德多。」「若復有人,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其福勝彼。何以故?須菩提!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,皆從此經出。須菩提!所謂佛、法者即非佛、法。】
據上二段而言,則菩薩上無佛道可成,下無眾生可度,空生遂疑:今者如來又由何所證而說法耶?不知金剛般若體性,本非妄見所能取,亦非語言可能道。凡一切法,皆無有決定相可取可說,以法即非法故。無為法,指金剛智體;差別,指金剛智用。此明降伏其心。下明應如是住,此四句偈,一一字皆顯金剛體性,故受持之福德殊勝。此經即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之金剛般若體用,故佛法全體即此經,諸佛之法無不從此經出。實則諸佛之法既即此經,並無能出所出,佛法亦即非佛法。
﹝就菩薩法明﹞第四段,就證說所果所行明──第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分
【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須陀洹能作是念:『我得須陀洹果』不?」須菩提言:「不也,世尊!何以故?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,不入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是名須陀洹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斯陀含能作是念:『我得斯陀含果』不?」須菩提言:「不也,世尊!何以故?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,是名斯陀含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阿那含能作是念:『我得阿那含果』不?」須菩提言:「不也,世尊!何以故?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來,是故名阿那含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阿羅漢能作是念:『我得阿羅漢道』不?」須菩提言:「不也,世尊!何以故?實無有法名阿羅漢。世尊!若阿羅漢作是念:『我得阿羅漢道』,即為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,世尊!佛說:我得無諍三昧,人中最為第一,是第一離欲阿羅漢。世尊!我不作是念:『我是離欲阿羅漢』,世尊!我若作是念:『我得阿羅漢道』,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。以須菩提實無所行,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。」
佛告須菩提:「於意云何?如來昔在燃燈佛所,於法有所得不?」「世尊!如來在燃燈佛所,於法實無所得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菩薩莊嚴佛土不?」「不也,世尊!何以故?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」「是故須菩提!諸菩薩摩訶薩,應如是生清淨心,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生心,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須菩提!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,於意云何?是身為大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大,世尊!何以故?佛說非身,是名大身。」
「須菩提!如恆河中所有沙數,如是沙等恆河,於意云何?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,世尊!但諸恆河尚多無數,何況其沙!須菩提!我今實言告汝: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,得福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,世尊!」佛告須菩提:「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而此福德勝前福德。
「復次,須菩提!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,當知此處,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,如佛塔廟,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!須菩提!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若是經典所在之處,則為有佛,若尊重弟子。」】
此第九分就小乘所證之果,所修之行,以明當體空寂常住不動之金剛般若體性。因上文言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,遂疑既云無為法,云何復有差別耶?佛乃以其所證者一一徵問之,空生遂悟四果當體全空,毫無自性,雖有其名,並無其實。是以四果非果,差別非差別,亦無所修之行,以實無所行,乃名之曰阿蘭那行耳。
第十分就大乘果行以明金剛智體。如來在然燈佛所,於法實無所得,從果上顯。菩薩莊嚴佛土,從因上顯。以果因皆不可得,顯出非因非果之法身自性。菩薩莊嚴佛土,即是以大慈悲心滅度一切眾生;即非莊嚴是名莊嚴,即是實無有眾生得滅度者。以一切畢竟空寂,顯現本來之妙真如性,即是清淨心,具足萬法;一有所住,即為法縛,而不清淨矣。譬如手能執一切物,若執一物,餘物皆不能執,則成專執此物之手矣。大身指報身言。非身名大身者,謂遍滿法界法皆是非身,而大身即以此一切法為其身,故名大身。
上九、十兩分皆明不空之真空,十一、十二兩分明非有之玅有。以一切所證之理,所說之義,若因若果,無不空寂。妄想空故,智體顯現;智體顯現故,智用殊勝,得福無量。以此經全是顯佛之法身,故此經佛法身舍利,一字一句,皆係佛之法性身所現,故經典所在之處,即為三寶所在處也。
﹝就菩薩法明﹞第五段,就現在當處所聞所見明──第十三分
【爾時,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當何名此經?我等云何奉持?」佛告須菩提:「是經名為《金剛般若波羅蜜》,以是名字,汝當奉持。所以者何?須菩提!佛說般若波羅蜜,即非般若波羅蜜,是名般若波羅蜜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所說法不?」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如來無所說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?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,是為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,世尊!」「須菩提!諸微塵,如來說非微塵,是名微塵;如來說世界,非世界,是名世界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?」「不也,世尊!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?如來說三十二相,即是非相,是名三十二相。」「須菩提!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;若復有人,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其福甚多。」】
此疑餘者可空,而現在當前聞佛所說之金剛般若波羅蜜之法相,及所見依報之佛土,正報之佛身,總不可空。佛乃顯其無不皆空,故云:般若波羅蜜,非般若波羅蜜,即空此法相也。微塵非微塵,世界非世界,以依報空寂,顯金剛智體;三十二相非三十二相,以正報空寂,顯此金剛智體;體顯用生,故福德無量。
﹝就菩薩法明﹞第六段,就後先能持能修明──第十四、十五、十六分
【爾時、須菩提聞說是經,深解義趣,涕淚悲泣,而白佛言:「希有世尊!佛說如是甚深經典,我從昔來所得慧眼,未曾得聞如是之經。世尊!若復有人得聞是經,信心清淨,則生實相,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世尊!是實相者,則是非相,是故如來說名實相。世尊!我今得聞如是經典,信解受持,不足為難,若當來世後五百歲,其有眾生得聞是經,信解受持,是人則為第一希有。何以故?此人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所以者何?我相即是非相,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即是非相。何以故?離一切諸相,則名諸佛。」佛告須菩提:「如是,如是,若復有人得聞是經,不驚、不怖、不畏,當知是人甚為希有。何以故?須菩提!如來說第一波羅蜜,即非第一波羅蜜,是名第一波羅蜜。須菩提!忍辱波羅蜜,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,是名忍辱波羅蜜。何以故?須菩提!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,我於爾時,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,何以故?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,若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應生瞋恨。須菩提!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,於爾所世,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是故須菩提!菩薩應離一切相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;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生心,應生無所住心;若心有住,則為非住。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。須菩提!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,應如是布施。如來說一切諸相,即是非相;又說一切眾生,即非眾生。須菩提!如來是真語者,實語者,如語者,不誑語者,不異語者。須菩提!如來所得法,此法無實無虛。須菩提!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,如人入暗,則無所見;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,如人有目,日光明照,見種種色。須菩提!當來之世,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能於此經受持讀誦,即為如來以佛智慧,悉知是人,悉見是人,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。
「須菩提!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,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,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,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;若復有人,聞此經典,信心不逆,其福勝彼;何況書寫、受持、讀誦、為人解說?須菩提!以要言之:是經有不可思議,不可稱量無邊功德。如來為發大乘者說,為發最上乘者說。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,如來悉知是人,悉見是人,皆得成就不可量、不可稱、無有邊、不可思議功德。如是人等,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何以故?須菩提!若樂小法者,著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即於此經不能聽受、讀誦、為人解說。須菩提!在在處處若有此經,一切世間天、人、阿修羅所應供養,當知此處則為是塔,皆應恭敬作禮圍遶,以諸華香而散其處。
「復次,須菩提!善男子、善女人,受持讀誦此經,若為人輕賤,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,以今世人輕賤故,先世罪業則為消滅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,於然燈佛前,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,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。若復有人於後末世,能受持讀誦此經,所得功德,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,百分不及一,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須菩提!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,所得功德,我若具說者,或有人聞,心則狂亂,狐疑不信。須菩提!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,果報亦不可思議。」】
此就後世眾生持此經,及佛過去修此行,而明此金剛智體。實相無相,非生因之所生,及了因之所了,必信心清淨不著於相,乃能生此非相之實相。來世眾生取著一切相,皆不能了解此義,故不能受持;真能受持者,必能離一切相;離一切相,即得諸佛平等法身,故名諸佛。第一波羅蜜,即般若波羅蜜;以相即非相,故般若非般若。上就當來眾生言,下就佛過去修忍辱行而言,以顯離相之功用。若心有所住,即非依所教而住,故應無住而住,無修而修。此法無實無虛者,以本無所得故。十五、十六兩分,皆顯不住相修持之福德無量耳。
﹝就菩薩法明﹞第七段,就菩薩能行自身明──第十七分
【爾時,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云何應住?云何降伏其心?」佛告須菩提:「善男子、善女人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當生如是心:我應滅度一切眾生,滅度一切眾生已,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。何以故?須菩提!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所以者何?須菩提!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,如來於然燈佛所,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?」「不也,世尊!如我解佛所說義,佛於然燈佛所,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佛言:「如是,如是。須菩提!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:『汝於來世當得作佛,號釋迦牟尼。』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,作是言:『汝於來世當得作佛,號釋迦牟尼。』何以故?如來者,即諸法如義。若有人言: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須菩提!實無有法,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於是中無實無虛。是故如來說一切法,皆是佛法。須菩提!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須菩提!譬如人身長大。」須菩提言:「世尊!如來說人身長大,則為非大身,是名大身。」「須菩提!菩薩亦如是。若作是言:『我當滅度無量眾生』,即不名菩薩。何以故?須菩提!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。須菩提!若菩薩作是言:『我當莊嚴佛土』,是不名菩薩。何以故?如來說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須菩提!若菩薩通達無我、法者,如來說名真是菩薩。】
前數段,皆就所行之因果明其空寂,以顯金剛智體,此則就菩薩能行之自身而言,所謂前空所空,今空能空。故須菩提重興前問,佛重申前答,以明一切法當體皆是平等真如,常住法身,是以一切法即非一切法,無一法非佛法。又恐其執著有一了達法即非法之菩薩,故言實無有法名為菩薩;若通達人法二無我者,真是菩薩。
﹝就如來法明﹞第八段,就如來玅智觀機明──第十八、十九分
【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肉眼不?」「如是,世尊!如來有肉眼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天眼不?」「如是,世尊!如來有天眼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慧眼不?」「如是,世尊!如來有慧眼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法眼不?」「如是,世尊!如來有法眼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有佛眼不?」「如是,世尊!如來有佛眼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恆河中所有沙,佛說是沙不?」「如是,世尊!如來說是沙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一恆河中所有沙,有如是等恆河,是諸恆河所有沙數,佛世界如是,寧為多不?」「甚多,世尊!」佛告須菩提:「爾所國土中,所有眾生若干種心,如來悉知。何以故?如來說諸心,皆為非心,是名為心。所以者何?須菩提!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
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,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?如是,世尊!此人以是因緣,得福甚多。須菩提!若福德有實,如來不說得福德多;以福德無故,如來說得福德多。】
﹝逐疑解釋答﹞乙、就如來法明,分五。
以下就如來法明,有五段。五眼明佛能觀機之玅智,無數世界中無數眾生之無數心,明所觀之機。眾生若干種心,本無空間之表現,祇有時間之相續,而過去既過去,未來尚未來,現在又不住,故心相差別雖多,而毫無自體可得。以其實體即如來所證之平等法性涅槃妙心故,故無不悉知悉見。又恐執於空無,故云:福德無即福德多。並可例知諸心即非心,非心即真心也。
﹝就如來法明﹞第九段,就如來現身說明法──第廿、廿一分
【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?」「不也,世尊!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。何以故?如來說具足色身,即非具足色身,是名具足色身。」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?」「不也,世尊!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。何以故?如來說諸相具足,即非具足,是名諸相具足。」
「須菩提!汝勿謂如來作是念:『我當有所說法』。莫作是念,何以故?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,即為謗佛,不能解我所說故。須菩提!說法者,無法可說,是名說法。」爾時,慧命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頗有眾生於未來世,聞說是法生信心不?」佛言:「須菩提!彼非眾生,非不眾生。何以故?須菩提!眾生眾生者,如來說非眾生,是名眾生。」】
佛之身相無論如何莊嚴,皆由眾生妄想所見;故應了身相即非身相,始與離相之法身相應。既無身相可得,亦無有法可說。空生遂疑:未來眾生,恐不易信此空而不空,有而不有之甚深妙法,佛遂以眾生本非眾生,何有生信與不生信破之。
﹝就如來法明﹞第十段,就如來證果修因明──第廿二、廿三、廿四分
【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?」佛言:「如是,如是。須菩提!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乃至無有少法可得,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「復次,須菩提!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,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;以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、無壽者,修一切善法,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所言善法者,如來說即非善法,是名善法。
「須菩提!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,如是等七寶聚,有人持用布施,若人以此《般若波羅蜜經》,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、讀誦、為他人說,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,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】
此明如來證即無證,修即非修。無修而修,修此因行;無得而得,得此大果。故持此經,福不可量。
﹝就如來法明﹞第十一段,就如來度生應化明──第廿五、廿六、廿七、廿八分
【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:『我當度眾生』。須菩提!莫作是念。何以故?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,若有眾生如來度者,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。須菩提!如來說有我者,則非有我,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。須菩提!凡夫者,如來說則非凡夫,是名凡夫。
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?」須菩提言:「如是,如是,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」佛言:「須菩提!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,轉輪聖王則是如來。」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如我解佛所說意,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」。爾時,世尊而說偈言:「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
「須菩提!汝若作是念:如來不以具足相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莫作是念:如來不以具足相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汝若作是念: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說諸法斷滅。莫作是念!何以故?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於法不說斷滅相。
「須菩提!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;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,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。何以故?須菩提!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。」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菩薩不受福德?」「須菩提!菩薩所作福德,不應貪著,是故說不受福德。】
若有一度眾生之念,必取著於眾生相,即有四相矣。有我乃凡夫之見,然凡夫亦無實相,以當體空寂故。以相即非相,故應不即三十二相以觀如來。以一切諸相既本來平等,當體即是如來法身本體,本無有生,從何有滅?故不應滅相以觀如來。能將此一切法無我之理,忍可於心,行於六度,不貪著福德,而所受之福德自無量矣。
﹝就如來法明﹞第十二段,就如來威儀住持知見明──第廿九、卅、卅一、卅二前半分
【「須菩提!若有人言:如來若來、若去、若坐、若臥,是人不解我所說義。何以故?如來者,無所從來,亦無所去,故名如來。
「須菩提!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,於意云何,是微塵眾寧為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,世尊!何以故?若是微塵眾實有者,佛則不說是微塵眾。所以者何?佛說微塵眾,則非微塵眾,是名微塵眾。世尊!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,則非世界,是名世界。何以故?若世界實有者,則是一合相,如來說一合相,則非一合相,是名一合相。」「須菩提!一合相者,則是不可說,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。
「須菩提!若人言:佛說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。須菩提!於意云何,是人解我所說義不?」「不也,世尊!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。何以故?世尊說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即非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是名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。」「須菩提!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於一切法,應如是知,如是見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須菩提!所言法相者,如來說即非法相,是名法相。
「須菩提!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,持用布施;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發菩提心者,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,受持讀誦為人演說,其福勝彼。云何為人演說?不取於相,如如不動。何以故?一切有為法,如夢、幻、泡、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」】
上破取色身相,此去來等破取作用相。以如來真空無住之平等法身,遠離一切諸相,云何可以去來等假相見之?合微塵為世界,碎世界為微塵;微塵實有,不應從碎世界而成;世界實在,不應合微塵而成;互相假借,兩皆非實。若世界實有者,即是幻合多體而成之一個體相,此一合相,既非實有,如空中花,故不可說。所可說者,皆其假名,但凡夫顛倒,執為實在耳。前四相就所取言,四見就能取言,其實能所皆同出一妄心,凡有所知所見、能知能見,皆係妄想分別執著而生。故一切知見,皆虛妄法,皆無實體,當體即妙真如性,如是知見,即顯現金剛般若之無相妙體。此無相體性,不可知見,不可取著;以可知見取著者,皆是有為有相之法耳。一切有為之法,無不似有而有,有即非有,於此非有之妙有中而行於六度,即是發生金剛般若之無住妙用,亦即降伏其心、安住其心之究竟法矣。
上來正宗分竟。
丙、流通分
【佛說是經已,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、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,聞佛所說,皆大歡喜,信受奉行。】
自「佛說是經已」,至「信受奉行」,為流通分。如常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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